业务(劳务)外包合同(软件外包服务)
甲方(委托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服务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业务发展需要,将部分业务或劳务工作外包给乙方,乙方具备完成该业务或劳务工作的相应资质和专业能力,并愿意接受甲方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1 甲方同意将以下软件外包服务业务外包给乙方:
(1)业务外包服务范围:。
(2)业务外包服务内容:。
1.2 业务外包服务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变更后服务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 合同期限
2.1 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2 如一方提出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约,应当在合同期限届满前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2.3 合同期满前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第三条 外包费用及支付方式
3.1 外包费用:。
3.2 支付方式:。
3.3 乙方收款账户信息:
开户名:
开户行:
银行账号:__
3.4 发票:乙方收款前应当向甲方开具准确无误且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付款期限顺延。
3.5 甲方开票信息:
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应明确乙方提供服务的内容、服务质量要求、服务期限、费用及支付方式、双方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4.2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为乙方完成外包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场所、设备等,并为乙方提供服务人员。
4.3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的支付外包费用。
4.4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派遣合格服务人员,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外包服务工作。
4.5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提供服务,保证服务质量。
4.6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服务工作转委托或分包给第三方。
4.7 乙方服务人员由乙方进行劳动管理,并按照乙方规章制度进行考勤。
4.8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为服务人员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等,并依法履行用人单位的其他义务。
4.9 乙方服务人员在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工作过程中所产生的工作成果,其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4.10 乙方服务人员在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工作过程中所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管理信息等)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亦不得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他目的。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本合同签订后,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应当向对方支付外包费用总额%的违约金。
5.2 乙方服务人员出现以下情形时,乙方应当在个工作日内更换服务人员,否则,每出现一人次,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外包费用总额__%的违约金:
(1)不能按照甲方要求提供服务;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3 因乙方服务人员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4 甲方逾期支付外包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应付未付款项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5.5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应当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含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甲方向第三人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及甲方为索赔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交通费、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等全部费用。
第六条 合同终止
6.1 本合同约定合同期限届满且双方决定不再续约的,本合同终止。
6.2 本合同签订后,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否则,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6.3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合同,均应当提前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解除本合同,并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6.4 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终止情形:。
第七条 保密
7.1 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所有资料以及在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接触到的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客户信息等资料和信息(统称“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将保密资料的部分或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事项以外的其他用途。乙方有义务对保密资料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予以保护。乙方可仅为本合同目的向其内部有知悉保密资料必要的雇员披露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
7.2 乙方仅得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对保密资料进行复制。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如软硬盘、图纸、彩样、照片、菲林、光盘等)留存保密资料。乙方应当在完成委托事项或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将保密资料原件全部返还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乙方应当妥善保管保密资料,并对保密资料在乙方期间发生的被盗、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资料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7.3 当出现下述情况时,本条对保密资料的限制不适用:当保密资料已进入公有领域时。
7.4 本保密条款自保密资料提供或披露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__年内持续有效。
第八条 通知与送达
8.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往来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短信、传真等形式送达对方。甲乙双方以下列地址作为接收双方往来通知的送达地址,当通知到达下列任一地址时,即视为已经送达。如一方变更下列地址的,应当在变更当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对方按本合同上述约定发出的通知及函件,一经发出即视为送达。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引发诉讼或仲裁的,以下地址同时作为法院或仲裁机构司法文书的送达地址。
甲方送达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送达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8.2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争议经协商仍无法解决的,按以下一种方式处理(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仲裁委员会。
(2)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0.1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后生效。
10.2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持份,乙方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4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往来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短信、传真等形式送达对方。甲乙双方以下列地址作为接收双方往来通知的送达地址,当通知到达下列任一地址时,即视为已经送达。如一方变更下列地址的,应当在变更当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对方按本合同上述约定发出的通知及函件,一经发出即视为送达。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引发诉讼或仲裁的,以下地址同时作为法院或仲裁机构司法文书的送达地址。
甲方送达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送达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__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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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4-12 22:33:44